
在经济交往或者日常生活的各种法律关系中,有时候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当事人需要撤销某些行为。比如签合同的时候,一方被另一方欺诈,在这种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就可能想撤销这个合同。那撤销权一旦行使,会产生什么样的效力呢?这就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说撤销权的法律效力有哪几种表现形式。
一、对法律行为效力的消灭
撤销权一旦行使,被撤销的法律行为自始无效。也就是说,这个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发生过法律效力。比如甲受乙欺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行使撤销权后,这份合同就从签订的那一刻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之间基于该合同的权利义务都消灭,一方已经履行的部分,需要恢复原状。就好像甲已经按照合同给了乙一批货物,合同撤销后,乙要把货物返还给甲,甲如果收了乙的钱,也要返还给乙。
二、返还财产的效力
因为撤销权的行使使法律行为无效,所以涉及到财产的,要进行返还。如果是一方取得了对方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的财产范围包括原物以及原物所产生的孳息。比如甲把房子卖给乙,乙支付了房款并入住,之后合同被撤销,乙要把房子返还给甲,甲要把房款返还给乙。如果房子在乙占有期间产生了租金收益,这部分租金也应当返还给甲。
三、赔偿损失的效力
如果因为可撤销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在上述受欺诈签订合同的例子中,乙的欺诈行为导致甲为履行合同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并花费了费用,甲可以要求乙赔偿这部分损失。赔偿的范围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因为该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减少,间接损失是指本来可以获得但因为该行为而没有获得的利益。
四、对第三人的效力
一般情况下,撤销权的行使只对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但如果涉及到第三人,情况就比较复杂。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财产的,其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一定保护。比如甲把自己的车卖给乙,乙又把车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之后甲行使撤销权撤销与乙的买卖合同。如果丙是善意取得该车,甲不能直接要求丙返还车辆,而只能要求乙赔偿损失。但如果第三人是恶意的,也就是知道该行为存在可撤销的情形,那么第三人就不能对抗撤销权的行使,需要返还财产。
撤销权行使后,虽然各种法律关系会恢复到初始状态,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会出现诸多问题。比如一方不愿意返还财产,又或者对赔偿损失的数额存在争议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后续的难题,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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