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强制执行一般不收取执行费用。依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且加处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但未规定执行费用。
对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所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时无执行费规定,申请法院执行则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二、行政强制执行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机关以划拨、拍卖款项抵缴罚款的,不得额外收取费用。代履行时,代履行费用按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费用预算及代履行结果应在现场笔录中载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1万元,每件50元;超1万至50万部分,按1.5%交纳;超50万至500万部分,按1%交纳,依此递减。
三、行政强制执行收费标准有无法律规定?
有法律规定。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九条,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划入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该法第六十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依法拍卖财物,由人民法院去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办理。可见,行政强制执行收费遵循“谁违法、谁付费”原则,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不收费,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在了解行政强制执行是否收执行费之后,我们还需要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行政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如果执行费用是由被执行方承担,那么费用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另外,若被执行方对执行费用存在异议,又该通过何种合法途径来解决。这些都是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如果你对行政强制执行费用的承担主体、计算标准以及异议处理等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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