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在劳动仲裁中撤诉,需按法定程序操作。在仲裁裁决作出前,申请人可书面申请撤诉。一旦撤诉,仲裁程序即终结。
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将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撤诉后,申请人一般可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但需注意,若属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案件,仲裁委员会已出具调解书,且该调解书生效,申请人就不能再就同一事项申请仲裁。
二、申请人劳动仲裁开庭时不到场怎么办
申请人劳动仲裁开庭时不到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若申请人之后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过,这会使申请人此前的仲裁程序白费,还可能因超过仲裁时效等因素导致权益受损。所以,申请人应重视仲裁开庭时间,若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到场,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要及时与仲裁委员会联系并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开庭。
三、申请人劳动仲裁需准备哪些质证材料
申请人劳动仲裁质证材料需围绕仲裁请求准备。首先是主体资格材料,如身份证证明自身身份,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证明其主体情况。
关键是与争议相关的证据。劳动合同能证明劳动关系,若没有,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也可证明。涉及工资争议,需提供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主张加班工资,应收集考勤表、加班通知等证据。涉及工伤赔偿,要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
此外,证人证言也可能被需要,证人需具备作证能力,且证言要真实。所有证据都应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最好提供原件,确有困难可提供经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证据准备充分利于在仲裁中维护自身权益。
当我们探讨申请人劳动仲裁撤诉怎么办时,除了撤诉本身的处理方式,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撤诉后是否还能再次申请仲裁,一般来说,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后,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通常会受理;但如果是申请人主动申请撤诉,之后再以同一仲裁请求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另外,撤诉后劳动关系的后续处理也可能会产生新的问题。若你对申请人劳动仲裁撤诉后的这些相关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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