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异地怎样诉讼离婚

最新修订 |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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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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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应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件:1、双方的结婚证。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4、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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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的经常出现在一些外出打工的人身上,此时身在外地如果需要会本地离婚的话,一个是比较麻烦,另一个也会耽误时间。但是要想在异地离婚,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这个时候也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那么异地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异地怎样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③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根据《意见》第1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异地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件:1、双方的结婚证;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4、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阅读了上文之后,大家应该也比较清楚异地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了吧。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必须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从这点上来看也就无法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很多时候说异地离婚其实都是指的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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