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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实务里,企业通过各种手段逃避债务,使得债权人面临“证据迷雾”,难以认定事实和实现债权。在这起包租公司“跑路”案件中,郭寿瑶律师的介入为原告带来了转机。
深入调查,挖掘关键证据
郭寿瑶律师没有局限于起诉空壳公司这一常规操作。她仔细查阅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一页页翻阅档案,用笔标记重点,反复对比股权变动的时间节点与债务产生的时间。最终,她查明被告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和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证据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基础。
调整策略,锁定责任主体
郭寿瑶律师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她果断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在申请过程中,她详细阐述了股东未出资的情况以及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打破了包租公司的如意算盘。
精准主张,维护客户权益
在庭审中,郭寿瑶律师依据《公司法》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她详细列举事实,说明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她精准核算原告垫付的各项费用及逾期利息,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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