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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冯XX通过APP向某某消费金融公司借款9000元,由某某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然而借款到期后,冯XX却逾期未还款。担保公司履行代偿义务后,该债权经过多次转让,最终到了原告某某合伙企业手中。原告要求冯XX偿还欠款本金5000.06元及利息,由此引发了这场追偿权纠纷。
律师举证力证债权合法
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承办各类案件超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在本案中,郑律师负责为原告代理。他仔细收集整理证据,提交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代偿证明、债权转让协议等,清晰地证明了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以及原告的债权人地位。同时,他还精准明确了利息计算标准,表明其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
胜诉彰显专业实力
庭审时,被告冯XX未到庭应诉。法院经过审查,采信了原告提交的证据。最终,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在这场追偿权纠纷中胜诉。
通过此案,郑捷峰律师也总结出办案心得,在追偿权纠纷中,确保债权转让链条完整、各项证据齐全,明确履行通知义务,准确计算欠款本金及利息,才能切实保障债权人的追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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