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债权转让协议具体应当写明债权转让的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转让标的、债权转让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生效条件等内容,再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写上具体的年、月、日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债务人死亡怎么判
在我国完备的法律体系之中,针对民间借贷债务人去世之后,其遗产处理问题,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设定的相关规则与规范予以实施。若债务人离世后,未有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对此遗产主张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明确规定,该笔遗产将由国有主体实际拥有,并将被用于公共利益领域的发展;倘若死者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则其遗产将归属至所属集体所有制组织。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项规定并非直接适用于民间借贷债务人遗产的处理事宜。在处理民间借贷债务人的遗产时,首要任务便是用以清偿其生前所负之债务,其中自然包含了对借款的偿还责任。若遗产数额不足以完全覆盖债务,那么债权人很可能无法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取到相应的还款。在此种情形之下,债权人或许需借助法律手段,例如向法院提出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在面对民间借贷债务人离世的情况时,遗产的处理必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遗产继承及债务清偿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若遗产数额足够覆盖债务,债权人便可通过法定继承程序实现债权的回收;反之,若遗产数额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能需要采取其他法律措施以寻求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债权转让协议具体应当写明债权转让的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转让标的、债权转让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生效条件等内容,再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写上具体的年、月、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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