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朱秀芳律师代理。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是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她执业多年,成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始终秉持“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理念,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2025年2月27日,缪某某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了试用期为3个月的劳动合同。然而,仅仅7天后,也就是3月4日,公司就向缪某某发送了《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决定3月5日终止劳动关系。缪某某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便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但公司不服,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缪某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
朱秀芳律师接受缪某某委托后,第一时间与他深入沟通,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焦点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围绕这个焦点,律师指导缪某某梳理了劳动合同、《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工资支付记录等关键证据。在庭审中,针对公司的三大解除事由,律师逐一进行驳斥。比如,关于“简历造假”,缪某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能相互印证,且公司入职时未提出异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既不属于《员工确认书》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工资支付记录也证明缪某某不存在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已送达缪某某或由他制定。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判决公司支付缪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律干货
注重证据留存:劳动者要像案例中的缪某某一样,留存好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工资记录、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这些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了解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公司解除事由缺乏依据,劳动者可依法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聚焦核心问题:遇到劳动纠纷,要聚焦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通过充分证据驳斥公司的不当理由。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只要保留好证据,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朱秀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缪某某成功维权。如果大家在劳动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多了解法律知识,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朱秀芳律师执业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宁波商会国贸中心A座3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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