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高志博律师代理。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起余件,同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和婚姻家庭团队主任。
2024年1月20日4时许,一场重大交通事故震惊了哈尔滨。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这场事故导致李X及2位乘车人小X和小X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赵X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交警认定李X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原来,车辆所有者L把车租给了W,W又转租给李X。小X的父母H和R,认为L和W租赁车辆时没查验租车人驾驶证,将他们告上法庭,索赔827,715元。
高志博律师作为L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三点观点:一是L对W转租不知情,不应为李X事故负责;二是L检验过W当时有效的驾驶证,W隐瞒驾驶证注销和转租事实,责任应由W承担;三是应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此次事故李X负主要责任,L不应担责。
法院审理时查看诸多证据,确认事故和责任认定,明确车辆租赁转租过程。法院认为小X属“好意同乘”有过错,L作为车主出租车辆未审查资质有管理过错,W转租也未审查资质有过错。虽李X是主要责任人但已死亡,L和W需担责。
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赔偿责任,L只需赔偿83,211.50元。高律师通过深入研究证据、分析法律关系,为L争取到了好结果。
法律干货
1.车辆租赁要谨慎:车主出租车辆时,一定要严格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证,确保其具备合法驾驶资格,避免因管理不善承担责任。
2.关注车辆使用情况:如果车辆被转租,要及时了解情况。一旦发现未经允许的转租行为,要及时制止,降低自身风险。
3.“好意同乘”有风险:乘车人也有义务审查驾驶人资质,并在乘车过程中尽到提醒义务,否则自身也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
结语
这起案例让我们看到,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巨额赔偿困境。但只要依据事实和法律,合理维权,就能争取到公正结果。高志博律师凭借专业知识为当事人减少损失,也给我们普通人提了个醒。高志博律师执业多年,在哈尔滨地区有丰富经验,律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汇智中心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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