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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被上诉人李XX略显焦虑地坐在那里,而上诉人刘XX则一脸坚定,一场关于离婚纠纷的二审之战即将打响。
一审判决与上诉缘由
一审中,李XX和刘XX均同意离婚,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女儿由刘XX抚养,儿子由李XX抚养,互不支付抚养费。但因双方对房屋、车辆等主要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无法达成一致且均不申请鉴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确认抚养安排,告知财产分割可另行协商或诉讼。一审判决后,刘XX提起上诉,要求改判两名婚生子女均由她抚养,并以一审未处理财产分割为由,要求发回重审。
沈辉律师有力抗辩
沈辉律师作为李XX的二审代理律师,围绕上诉请求展开有力抗辩。针对子女抚养问题,沈律师指出一审达成的抚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刘XX在二审反悔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与“禁止反言”规则,且一审法院基于双方陈述征求女儿意见且女儿愿意随母亲生活的事实作出判决,程序合法。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沈律师主张一审法院在双方对核心财产价值有分歧且不配合鉴定的情况下,暂不处理财产分割并未剥夺双方诉讼权利,双方可另案起诉,本案无需发回重审。
二审判决结果
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完全采纳了沈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正确,刘XX上诉理由不成立;同时认可财产分割可另案解决,本案无需发回重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离婚纠纷二审案件尘埃落定,沈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护能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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