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我们常常会签订各种合同或者做出一些民事行为,但有时候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觉得这些行为让自己遭受了损失或者不公平。比如,有人在签合同的时候被对方欺骗了,或者是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了合同,这时候就会想能不能把这个行为撤销掉。这就涉及到法律上的撤销权了,那撤销权能撤销的情形到底包括哪些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重大误解情形下的撤销权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比如,老张以为自己买的是某知名品牌的手机,结果到手发现是山寨版,这就是对标的物的错误认识。在这种情况下,老张就有权行使撤销权。要行使该撤销权,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并且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像购买凭证、产品说明书等,以证明自己存在重大误解。
二、受欺诈情形下的撤销权
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例如,小李在一家二手车行买车,车行老板故意隐瞒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小李基于错误认识买了车,这就属于受欺诈的情况。受欺诈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在取证方面,可以收集与车行老板的聊天记录、车辆检测报告等,作为受欺诈的证据。
三、受胁迫情形下的撤销权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比如,小王被人威胁,如果不签一份合同就要伤害他的家人,小王无奈签了合同,这种情况下小王就可以行使撤销权。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在这种情况下,要及时报警,保留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作为受胁迫的证据。
四、显失公平情形下的撤销权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比如,小赵在急需用钱的时候,把自己价值很高的古董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了别人,这就可能构成显失公平。受损害方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证明显失公平,需要收集古董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交易时自己的处境证明等证据。
撤销权行使之后,后续还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已经履行的部分该如何处理,对方不配合撤销该怎么办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次受到损害。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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