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活的财产分割的协议怎么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6-30
浏览10w+
徐清岑律师
徐清岑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1万人
专家导读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居生活的财产分割的协议怎么认定?

随着现代社会的开放,好多90后甚至80后都喜欢国外的生活方式,不喜欢结婚。结婚需要负的责任太多,喜欢自由,不喜欢约束,放任自由,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手。导致现在有很多的人有同居生活,但是没有婚姻,这样的情况如果发生分手。那么,同居生活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应该如何写呢?

一、事实婚姻非法同居的认定

(1) 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有配偶的男女,虽δ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事实婚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 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② 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③ 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④ 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δ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二)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δ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三)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δ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5条规定,δ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δ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非法同居关系

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δ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本文侧重非法同居的法律关系处理,暂不论事实婚姻关系。

二、法律对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对一般的非法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但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可以受理。

三、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及原则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用婚姻法规定,按照顾女方进行平均分配?笔者认为,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但因同居双方δ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就当事人一方所有的财产应理解为同居前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因此,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宜依据等分原则处理。

四、共同财产的认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五、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δ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同居后分手和结婚后离婚的财产分割还是不一样的。喜欢自由,不喜欢责任,不愿意结婚,这样的共同生活虽然很惬意,但是到了分手的时候也是不被法律保护的。只能按一搬共同财产处理,这样的同居生活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就很重要了,如果和平分手的话,就按双方商量好的,这样就简单多了。以上是律图为你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同居生活的财产分割的协议怎么认定?
一键咨询
  • 142****2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8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0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3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6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0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4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0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5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同居·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同居生活的分割财产的协议有哪些相关规定?
现代人的思想逐渐开放,同居现象也越来越常见,有的人认为婚前试婚也是很有必要的,有的认为婚姻已经成为枷锁,不结婚直接居住在一起也是可以的,于是同居生活的分割财产的协议显得十分必要。同居关系已经是事实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应是共有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的协议应在同居前拟好,若无协议则平均分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分居生活期间的负债如何认定
夫妻分居生活期间的负债的认定方式: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此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债权人和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46浏览 2024-10-22
同居生活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同居生活财产分割是如何的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一般由双方共同获得的收入就可以由双方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获得的收入原则上一般是由当事人获得,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同居生活的应当如何分割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同居生活的应当如何分割财产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 > 同居生活的财产分割的协议怎么认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35****996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35****384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557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