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最新修订 | 2024-09-09
浏览10w+
程杰律师
程杰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1万人
专家导读 补充侦查就是为了确保当前的案件在进行定罪的时候没有任何瑕疵,尤其是在证据收集的这一块可能是原来的侦查工作有些环节比较薄弱,在同一刑事案件当中有可能就会被连续两次退回要求重新补充侦查。但是,在侦查的过程当中如果又发现了新的犯罪行为的话,那么羁押期限是可以重新计算的。

{ArticleTitle}

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有其他犯罪事实的,应当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

前款规定的“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并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

第二百九十五条 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第二百九十六条

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原认定犯罪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查清事实、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确实无法查明的事项或者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书面向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

(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将有关情况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

(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第二百九十七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以及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及时收集和提供。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就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如果说在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过程当中已经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了犯罪嫌疑人是有着新的犯罪事实的话,那么整个羁押期限将会重新的进行计算。而且,一般补充侦查本身就是以两次为限了,如果退回两次以后都还没有取得重大的突破,那实际上就应该将犯罪嫌疑人先行释放。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一键咨询
  • 140****15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6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6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7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7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1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2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1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1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7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56****891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996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372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两次补充侦查后又发现新罪怎么办?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形是什么
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形有:(一)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二)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31浏览 2024-06-20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手续怎么样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br/>目前尚无司法解释或相关规定作出回答。但是,《刑事诉讼法》第158明确、简练地使用了“另有重要罪行”的宇样,规定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前提条件,并未再加别的限制,清楚地表现了“另有除正在侦查的犯罪之外的重要罪行”的含义,而未要求该“重要罪行”是与正在侦查的犯罪不同种的犯罪。<br/>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后往往可能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交代而被侦查出来的新的犯罪,对于这种新发现的犯罪来说,侦查工作又开始了一个新的过程,如果按原有的侦查羁押期限办案,时间往往不够用,因为原羁押期限是为侦查原有罪行所需要的,在其剩余时间内难以查清新发现的犯罪。为了查清新的罪行,侦查羁押期限有必要重新计算。不论新发现的犯罪是与正在侦查的犯罪同种的犯罪,还是不同种的犯罪,重新计算其侦查羁押期限均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br/>应当注意的是,所谓“重要罪行”,既不是指与原有罪行相比量刑为重的罪行,也不是指刑法分则中规定的某些重罪,而是指将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的罪行。对于一般的违法行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都不能适用本条任意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426浏览
退回补充侦查继续羁押
10w+浏览2023-09-12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后还能再次延长吗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后,期限还能再次延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侦查羁押期限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6浏览 2024-10-10
退回补充侦查 羁押期限
10w+浏览2024-11-20
法律对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
15浏览 2024-06-05
退回补充侦查羁押期限
10w+浏览2024-11-18
未羁押退回补充侦查期限
10w+浏览2024-10-22
退回补充侦查期间的羁押
10w+浏览2024-10-11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81****987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78****223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135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