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何认定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
认定“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从能力判断上,有能力履行指义务人具备按生效法律文书全面、适当履行义务的条件。财产方面,若有存款、房产、车辆等可变现资产,或有稳定收入足以偿债,应认定有履行能力。行为能力上,如法律文书要求完成特定行为,义务人身体健康、具备相应技能和条件却不实施,也属有能力履行。
从行为表现判断,义务人隐匿、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无偿、低价转让财产以逃避执行;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可认定为不履行。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财产调查、收入证明、行为证据等多方面证据来认定。
二、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况
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需从以下方面判断:
一是主体,一方是有配偶者,另一方通常为未婚或已婚者。
二是时间持续性,有配偶者与他人持续、稳定共同居住一定时间,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连续共同居住3个月以上较符合。
三是共同生活实质,双方有共同的居所,且在生活上相互关照、经济上可能有一定交融,对外以某种形式共同生活,像以夫妻名义虽非必要条件,但可辅助认定。
四是与重婚区别,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若以夫妻名义则构成重婚。认定需结合证人证言、居住证明、视听资料等证据综合判断。
三、如何认定有效遗嘱
认定有效遗嘱需符合以下条件。实质要件方面,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遗嘱内容还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形式要件上,不同类型遗嘱有不同要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当探讨如何认定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时,除了认定本身,还有相关后续问题值得关注。一旦被认定为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比如可能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将限制其诸多高消费行为,像乘坐飞机、高铁等。而且在司法层面,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您对认定标准的细节、被认定后的具体应对措施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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