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3月,张某某在项目售楼处买了间商铺,跟开发商签了预售合同,还向渠道方XX公司付了147万购房款。他以为这事儿就这么定了,问题不大。
谁知道,开发商以张某某没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房。张某某慌了,自己明明付了钱,怎么就没付清呢?他自己去找开发商理论,可开发商就是不松口,这让张某某焦虑又自我怀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后来,张某某经人介绍,找到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和冒某某律师。俞雯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承办过300多起案件,擅长房产纠纷。
俞雯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XX公司在售楼处是以自己的名义销售商铺。这个细节很关键,很多人可能会忽略,但俞律师敏锐地抓住了。
围绕这个细节,俞律师指导张某某固定证据。他们翻了很多相关的聊天记录,还调取了银行流水,来证明张某某确实付了那147万购房款。
到了庭审,双方展开了激烈交锋。开发商辩称张某某没付全款,XX公司涉嫌犯罪,还说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俞律师则主张,XX公司在售楼处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开发商有约束力,张某某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开发商应履行交付和协助办证义务。
庭审时,张某某紧张得手心直冒汗,心里七上八下的。当听到法院判决开发商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某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张某某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长舒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付款时保留好相关凭证,转账记录、合同等别弄丢。第二,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别自己瞎琢磨。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付款遇到问题别慌,保留好证据很重要。在这个案子里,俞雯律师抓住XX公司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构成表见代理这个关键细节,助力张某某成功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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