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浙江宁波,一起工伤赔偿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原告钟X在20XX年X月XX日,被xxxxxxxx有限公司欺骗,误以为自己伤情无大碍而签署了工伤赔偿协议,事后却发现自己有伤残等级,赔偿款远低于应得金额。钟X找到了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的朱佳嫣律师,
朱佳嫣律师没有轻易给出承诺,而是进行了冷静且深入的专业剖析。她指出,用人单位利用钟X不知晓自身伤残等级的重要信息,诱导其签署协议,该行为涉嫌欺诈,且协议显失公平,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这一分析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基础。
同时,朱佳嫣律师还考虑到维权路径的选择。她认为此类纠纷核心是工伤损害赔偿,直接起诉撤销协议可能陷入漫长的拉锯战。于是,她创造性地提出了“仲裁转诉讼”的策略,即先申请劳动仲裁,拿到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后,转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按实际伤残主张赔偿。这一策略巧妙地规避了程序风险,直接将案件引入诉讼程序,为当事人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在朱佳嫣律师的努力下,案件进入了审理阶段。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被告xxxxxxxx有限公司需支付原告钟X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240000元,已支付100000元,余款140000元于20XX年X月XX日前付清。原告钟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款项付清且保险理赔事项处理完毕后,双方就此纠纷一切无涉。
朱佳嫣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钟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她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她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细节,无论是对协议效力的分析,还是维权路径的选择,都展现了她深厚的实务积淀。
朱佳嫣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她作为宁波金石榴女律师维权服务站成员、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等,一直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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