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入职某公司从事打磨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要求其签署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及相关协议,约定用商业保险替代工伤保险,工伤后公司无需担责。2025年7月,申请人工作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残拾级。事故发生后,公司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已买商业险、约定工伤免责为由,拒绝支付任何工伤待遇。申请人无奈委托姜静律师提起劳动仲裁,索赔234186.36元。
庭审中,公司激烈抗辩,提出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应担风险、已买商业保险无需再担责、工资按合同约定计算等理由。姜静律师接手后,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她明确指出“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约定,不能免除公司法定工伤责任;用银行流水证明申请人实际月均工资为10470.8元,推翻公司主张的2100元基数;强调商业保险理赔不能抵扣、免除公司的工伤保险赔偿义务;还完整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病历、医疗费用票据、解除劳动关系记录等全部证据。
仲裁委审理后完全采纳了姜静律师的意见,认定放弃社保协议无效,公司必须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并按实际工资10470.8元/月计算各项待遇。最终裁决公司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3295.6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4701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3766.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0470.8元、医疗费1990.96元,合计234186.36元。
在这起案件中,姜静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击破了“放弃社保免责”的陷阱,直接认定协议无效,守住了工伤维权的防线;拉高了赔偿基数,将工资从2100元提升到10470.8元,使赔偿金额大幅增加;否定了“商业险抵工伤”的说法,明确了法律底线;最终实现了全面胜诉,让劳动者拿回了23万余元的工伤赔偿。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入职时要重视社保权益,不要轻易签署放弃社保的协议。遇到工伤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如工资流水、工伤认定书、病历等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能有力地证明自己的权益。即便签署了类似“放弃社保、工伤自负”的协议,也不必慌张,这些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企业不能以此逃避责任。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