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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周爱荣梅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擅长处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就存已交付但未过户房屋被抵押的风险。2017年,原告张某与被告郭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某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并实际居住。然而,郭某取得房产证后,未经张某同意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以“善意取得”抗辩,若成立,张某将面临失去房屋的风险。南京周爱荣梅律师收集社区证明、装修票据等证据,证明银行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否定了其善意取得的成立。法院最终判令涤除抵押权,支持过户请求,并让被告支付违约金,维护了张某的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常因工期、质量等问题产生高额索赔争议。2020年,原告电子商务公司与被告建设发展公司签订合同,履行中因多种问题产生纠纷,原告索赔逾1800万元。南京周爱荣梅律师代理被告,分解抗辩原告的各项违约诉请,重点突破工期违约问题,将举证责任转移。同时,对“高估冒算”进行定性抗辩,成功阻断高额违约金。法院最终驳回多项高额诉请,被告承担约667万元,远低于原告索赔金额。
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银行账户也可能带来法律风险。2024年,杨某向位某借款,要求位某将部分款项转入王某账户。借款到期未还,位某起诉要求王某15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南京周爱荣梅律师代理王某,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出借银行账户本身不当然产生民事责任,且王某未参与借款磋商、未使用款项。法院最终判决仅由杨某偿还借款,王某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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