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9月5日,曾XX进入广东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工地从事批灰工作,双方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公司为曾XX参加了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可意外很快降临,9月13日,曾XX工作时从铁架摔落,右跟骨粉碎性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拾级,停工留薪期确认至2021年12月12日。
因为工伤待遇和劳动关系的事协商不成,曾XX提起劳动仲裁,又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到一审法院,诉求包括工伤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一审法院支持了曾XX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病假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多项诉求,共计101184.97元。
但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认为一审判决支付停工留薪期护理费错误,称曾XX没提供护理医嘱或护理期鉴定报告,且后期住院是治疗自身疾病,护理与工伤无关;二是觉得一审判决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有误,主张双方不是劳动关系,曾XX是唐XX聘请的,公司只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即便存在劳动关系,因曾XX工作不满一个月就受伤,双方没条件签合同,工伤后没劳动所得,不应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这时,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的邓泳怡律师接手了此案。她第一时间梳理二审核心争议焦点,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制定辩护策略。针对护理费争议,她用出院医嘱等病案资料证明曾XX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还指出用人单位未举证已提供护理,应承担举证责任;对于二倍工资差额争议,她从工伤认定决定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核心证据入手,说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应作为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依据。
二审庭审中,邓泳怡律师清晰回应了XX公司的上诉主张,精准出示关键证据,全面阐释诉求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邓泳怡律师的代理意见,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曾XX顺利获得了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共计101184.97元的款项。
这起案件给咱们普通人提了个醒:劳动者遇到工伤和劳动纠纷别慌,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病案资料等。用人单位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邓泳怡律师从业10多年,处理各类案件100余起。在这起案件中,她精准把控二审争议焦点,全面梳理核心证据链条,专业运用法律规则,高效应对二审庭审。深厚的法学功底,比如广东海洋大学法学本科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打下的基础,让她在处理本案复杂的劳动关系和工伤护理责任问题时格外从容。正是多年的积累,让她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成功为劳动者保住了应得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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