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而言,需先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作出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日。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下来了赔偿期有时效吗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相关赔偿请求受仲裁时效限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具体而言,鉴定结论确定后,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或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社保机构未依法支付,时效从劳动者知道该侵害事实之日起算。
此外,时效可因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劳动者应在时效期间内及时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经过丧失胜诉权。
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来后面还要打官司吗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具后,是否需要“打官司”(诉讼)取决于双方能否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核心流程如下:
一、优先协商,无需诉讼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认可鉴定结论,且双方能就赔偿金额(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达成一致,签订书面赔偿协议并履行,则无需通过法律程序。
二、需启动法律程序的情形
若协商不成(如单位拒绝赔偿、赔偿金额争议大),需通过以下法定步骤维权:
1.劳动仲裁前置: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非直接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诉讼(打官司):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此外,若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此为行政程序,不直接引发诉讼;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若仍有赔偿争议,仍需仲裁或诉讼。
关键提示
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社保基金支付部分(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核付,单位仅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就业补助金等,协商难度较低;
若单位未缴纳社保,所有赔偿由单位承担,协商不成时更易触发仲裁/诉讼。
综上:协商优先,协商不成则先仲裁,仲裁不服再诉讼,并非必然“打官司”。
当我们探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何时能进行时,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连的问题。比如鉴定结果出来后,若对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根据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 1 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另外,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也息息相关,不同的鉴定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如果您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复查鉴定流程、赔偿数额确定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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