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起矿业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中,务工人员闫某在两家矿业公司连续工作十余年,单位却始终未依法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时,闫某无法补缴社保,也无法享受职工养老金待遇,生活陷入困境。闫某起诉要求两家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近20万元,一审虽支持赔偿,但两家单位不服上诉,提出多项抗辩企图免责,案件陷入不利局面。毕晓娜律师接受二审委托后,全面梳理相关材料,形成严密代理思路。她指出时效未过,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约定放弃无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能免除单位责任,且两家单位责任清晰。庭审中,她逐一驳斥对方上诉理由并提交类案判例。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其意见,改判两家公司赔偿闫某合计88726.4元,维护了闫某的养老权益,也明确了重要裁判规则。
另一起大额商铺租赁合同欠费纠纷中,出租人王某将408㎡商铺出租,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等费用,王某起诉维权。一审法院错误计算租金,导致王某应得收益大幅缩水。毕晓娜律师代理王某提起二审,重点突破三大核心问题:纠正租金计算错误,明确租赁关系与责任,依法维护违约金基数。她提交完整证据链,严密论证一审裁判错误。二审法院完全采纳其意见,改判房屋租赁费增加61104元,成功维护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还有一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原告王某早年出资160万元持有公司8%股权,但公司未将其登记为工商股东,后续公司及第三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认可其股东资格。一旦被认定超时效,王某将失去股东资格和相应权益。毕晓娜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锁定核心争议,指出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并提交完整证据链。法院经审理采纳其意见,判决确认王某为公司股东,持有8%股权,保住了王某160万出资对应的股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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