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效力待定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1.效力待定合同的生效和追认情况相关。其类型主要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追认即有效,追认通知到达相对人时合同生效。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30日内追认,未作表示则视为拒绝。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通知撤销。
3.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追认,追认通知到达相对人时合同生效;未追认则对被代理人无效,由行为人担责。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30日内追认,未作表示视为拒绝。
二、效力待定合同是未生效合同吗
效力待定合同在一定阶段属于未生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因其主体资格等方面存在瑕疵,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等。在有权人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等表示前,该合同处于效力不确定状态,并未生效,符合未生效合同特征。
一旦有权人追认,合同自始有效;若有权人拒绝追认,合同自始无效。而未生效合同还包括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在条件未成就、期限未届至时的情况。所以效力待定合同是未生效合同中的一种特殊类型。
三、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效力待定合同并非当然无效。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等。
若效力待定合同最终被认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乙订立合同,后合同被认定无效,若乙已交付物品给甲,甲应返还;若已使用无法返还,应折价补偿。若甲、乙对合同无效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当探讨效力待定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效力待定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若合同被撤销,自然不存在生效一说。而且,一旦追认权人拒绝追认,合同就确定不发生效力。另外,追认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这也影响着合同生效时间的判定。如果你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流程、追认权行使期限等问题存在疑问,想进一步明晰相关法律要点,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