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过不下去,好聚好散,自愿离婚本是给彼此一个新开始。可要是一方说离,另一方却临阵退缩,不愿意去办理离婚手续,这婚还能离成吗?这可难住了不少人。自愿离婚本是双方意愿的体现,可一方缺席,这程序还能顺利走下去吗?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问题。
一、自愿离婚的法定程序
自愿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决定协议离婚,他们签订好离婚协议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开始计算冷静期。要是冷静期过了,两人却没一起去领离婚证,那这次离婚申请就作废了。
二、一方不前往的协议离婚情况
如果一方不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就无法完成。因为协议离婚要求双方亲自到场,这是为了确保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对离婚协议中的各项内容都没有异议。还是拿小张和小李举例,要是冷静期过后,小李突然反悔不想离了,不去婚姻登记机关领离婚证,那小张就没办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这条路就走不通了。
三、一方不前往可选择诉讼离婚
当一方不愿意配合协议离婚时,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例如小王想离婚,但配偶不愿意,小王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自己准备好的材料。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要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四、诉讼离婚的注意事项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证据很关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很多,比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对方出轨的相关证据等。另外,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但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小赵起诉离婚,第一次法院没判离,之后小赵和配偶分居满一年,小赵再次起诉,这时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离婚后还会面临很多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分割的执行、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抚养费的调整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要是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后的问题处理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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