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生老病死难以避免。当员工因为生病或非因工负伤,按照规定享受了医疗期,可医疗期满后还是没办法回到工作岗位,这时单位往往会选择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人就疑惑了,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给多少赔偿呢?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也会影响到单位的用工成本和形象,所以弄清楚赔偿金额很有必要。
一、医疗期满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为医疗期满解除合同提供了法律基础。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生病医疗期满后,既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公司给他安排新工作也做不了,公司就可以依据这条规定和他解除合同。
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假设小张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17500元。
三、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
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比如小赵上个月工资是6000元,公司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来解除合同,那就要支付给他6000元。
四、医疗补助费的问题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比如小王合同期满时患病,医疗期满后合同终止,他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4000元,那公司至少要支付给他4000×6=24000元的医疗补助费。
五、维权的途径和要点
如果员工和单位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证明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写清楚投诉的事项和要求。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期满解除合同后,可能还会遇到单位不按时支付赔偿款、赔偿金额计算有争议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让员工陷入经济困境。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解决后续遇到的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面对这些难题时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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