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12年。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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