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股份就会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1、在公司法律关系中,股东通常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这是一般原则。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然而,若出现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情形,股东就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致使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情形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