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周末开会路上出车祸是否算工伤
[律师回复] 1、 员工在周末开会的路上出了车祸,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说法,如果职工在上下班的路上,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了伤,并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那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2、 要认定为工伤得满足两个条件。先说“上下班途中”,周末开会是因为工作需要去出勤,员工从合理的路线往返开会地点,这种情况就可以看成是“上下班途中”。再说“非本人主要责任”,这得有相关部门给出事故责任认定。要是员工在这次车祸里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没有责任,就满足这个条件了。
3、 如果满足了上面这两个条件,员工可以拿着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专门管社保的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要在员工出事故受伤那天起的一定时间里去申请,要是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间还能适当往后延一延。要是用人单位没去申请,员工本人或者他的家人、工会组织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