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要求清算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么
[律师回复] 股东要求清算公司,可不是说清就能清的,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公司出现了法定的解散事由,像公司章程里规定的营业期限到了,或者股东会做出了解散的决议,这时候股东提出清算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得在解散事由出现后的十五天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
但要是公司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只是部分股东因为自己的原因想清算,那得先看看公司章程有没有相关规定。要是章程里有特别说明,满足一定条件就能清算,那就按照章程来办。要是章程里没这方面规定,单独或者加起来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开下去会让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通过其他办法都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等法院判决解散公司之后,再进行清算。
所以说,股东要求清算公司的时候,要综合看看公司有没有法定解散事由、公司章程是怎么约定的、符不符合司法解散的条件等因素,然后再确定要不要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