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井未告知,能不能要求退房
[律师回复] 买到带有隐蔽管井的商品房,不是所有情况都能直接要求退房。
如果开发商从始至终没有通过购房合同,楼盘公示材料,或者其他书面文件告知房屋内部设有管井,还在没有征得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做设计施工,属于故意隐瞒影响居住的关键信息,已经构成民法典规定的欺诈。购房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申请撤销购房合同办理退房。
如果管井本身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住宅设计相关规范,已经达到房屋主体结构核验不合格,或是严重干扰正常居住使用的程度,符合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第十条的适用情形,购房者同样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同时主张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要是管井相关信息已经在购房合同中明确标注,或是管井设置对日常居住的影响非常轻微,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支持退房诉求,购房者可另行主张开发商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索要合理补偿。
遇到这类情况,首先要完整留存管井实际位置的影像资料,开发商未告知的相关证据,必要时申请专业机构出具影响程度的鉴定材料,先和开发商当面协商解决方案,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直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