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如何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按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来源、登记情况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核心区分婚前个人购房与婚后购房两类情形。
婚前一方全款购房或婚前已取得完全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不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登记方所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购房,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等分割。一方能证明购房款为其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可主张该房屋为个人财产。
父母出资购房,婚前父母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有明确赠与双方约定的除外。婚后父母出资,无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财产处理。
对应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