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半年之后是否还能要回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一)若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行为,可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可准备能证明欺诈、胁迫事实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