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想了解,员工离职后出去自己开辅导班,机构老板担心挖走自己学生,问员工如果挖走自己的学生怎么办?员工说如果说我挖走了你的学生,学生在我那上课了,我给你返实收学费的两倍,这个实收学费的两倍是指被挖走学生实收学费两倍还是从开业到现在所有学生实收学费的两倍呢
[律师回复] 先说结论:员工离职后自己开办同类机构带走学生,机构方主要依靠合同约定和商业手段维权,单纯"带走客户"通常不构成违法,但涉及侵犯商业秘密、违反竞业限制、擅自带走客户名单等情形的,可以依法主张责任。
第一步看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如果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类业务,可以要求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员工违反的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如果约定了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员工带走客户名单、课程体系、教案、教学视频、学员联系方式等构成商业秘密的,可以主张侵犯商业秘密责任,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二步看具体行为性质:带走学员的联系方式和报名信息,属于客户信息,如果这些信息是公司投入成本形成、具有非公知性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可以认定为商业秘密;如果员工本来就是自己开发的学员、学员自主选择,则不构成侵权。
第三步实操:立即固定证据,保存学员信息系统的导出记录、员工权限、离职交接单、通讯录来源、离职后的招生宣传;可以先发律师函要求停止相关行为并赔偿,然后视情况申请行为保全或起诉。
建议同步检查公司现有制度中客户信息管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是否健全,避免今后再遇到同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