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解除监视居住措施后咋办
[律师回复] 公安机关结束监视居住的约束后,后续的事务处理完全对应此前案件所处的实际状态,不会一概而论。
1、只要刑事办理流程还没走完,办案的公安或检察机关不会停下核查事实、梳理证据的工作,完全能结合当下的案情需要,给当事人更换成要求定时定点报到、或直接临时收拘看管的其他约束方式,也可以走完所有核查流程后直接注销这起案件的立案记录。
2、要是当初的监视居住时长已经到了法定上限,或是后续核查下来发现当事人根本够不上追责的条件,公安方面得第一时间出具备注清楚全部缘由的正式文书,三日内把相关文书递到当事人本人和落地执行约束的基层单位手里,彻底切断所有对应的管控要求。之前当事人按要求交过担保资金的,拿着这份解除文书就能去指定的金融网点把钱全额领回,不会扣取任何额外费用。
3、如果解除监视居住的触发原因,是检察院最终敲定不予起诉的结论,或是法院已经给出了生效的认定当事人没有犯罪的书面判决,且全程查实当事人确实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实际行为,当事人可以按照国家赔偿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要求,向当初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公安部门提交赔偿申请。现在不少地方的办案机关已经在探索约束措施全流程的权益同步告知机制,未来当事人在接触相关流程的第一时间,就能拿到后续全部权益兑现的清晰指引,不需要再自行梳理零散的规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