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效力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很多人在订立遗嘱时容易踩坑,要么忽略了法律要求的细节,要么误以为自己私下写的内容就必然具备法律效力。从法律层面看,一份能得到认可的遗嘱,必须同时满足两类法定要求,缺一个都可能直接导致相关内容不产生执行效力。
立遗嘱的人得是能完全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或者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能靠自己合法劳动收入维持正常生活的人。遗嘱里的每一个安排都得是本人完全自愿的想法,旁人用哄骗、胁迫手段让当事人写下的内容,法律直接不认。遗嘱里不能跳过那些完全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固定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不给对方留必要的生活份额。遗嘱里处置的财产,只能是本人合法拥有的部分,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里属于配偶的份额、或是借来的他人财物随便拿来分配。遗嘱里的内容不能突破普遍的公序良俗底线,不能做出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安排。
不同类型的遗嘱各自对应专门的制作规范。自己手写的遗嘱,得全程本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签好本人真名,同时把书写当天的年月日完整标注清楚。找别人帮忙代写的遗嘱,现场得有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为写完内容后,立遗嘱人、代写人和其他所有见证人都要一起签好名字,标注对应的完整日期。打印出来的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立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要在打印文本的每一页都签下名字,标注完整年月日。用录音录像形式留下的遗嘱,现场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录制内容里要清晰展现立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的姓名或是清晰肖像,同时记录下对应的年月日。只有在当事人遭遇突发危急状况没法用其他方式立遗嘱时,才能订立口头遗嘱,现场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等危急状况消失,当事人后续有条件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重新订立遗嘱的,之前留下的口头遗嘱直接失效。去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遗嘱,全程要在正规公证机构的流程指引下完成办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有和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遗嘱里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不会影响其余合法部分的效力。大家订立遗嘱前可以先对照自身情况逐一核对细节,避免后续出现效力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