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工作时受伤能不能算工伤
[律师回复] 外出工作时受伤能不能算工伤,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得符合法定条件才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说法,要是职工在因工外出的时候,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出了事人找不到了,这种情况就能认定为工伤。
这里面有俩关键条件,一个是“因工外出”,就是说职工是受单位指派,或者因为工作需要,在单位工作场所以外,干和工作职责相关的事,这就属于因工外出。另一个是“工作原因”,这包括干单位安排的活,还有为了完成工作必须做的事儿,像因为工作要出去交通出行、吃饭啥的,都算工作原因。
举个例子,有职工被派去外地出差,拜访客户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受伤了,这就满足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况,能被认定为工伤。
不过呢,也有一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要是职工因为故意犯罪,或者喝醉酒、吸了毒,又或者是自己自残、想自杀受的伤,就不能算工伤。
要是职工觉得自己这是工伤,可单位不这么认为,这时候就得单位拿出证据来证明不是工伤。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是工伤,就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啦。所以大家一定要了解这些规定,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