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的聘礼归谁
[律师回复] 彩礼的归属判定,结合给付时间、用途及法定情形综合确定。
婚前给付的彩礼,属于结婚登记前男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赠与女方的财物,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判定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执行。
婚后给付的彩礼,有书面或明确的赠与约定指向女方个人的,归女方个人所有。没有明确约定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规则分割。
三类法定情形下,男方可主张返还彩礼。第一类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第二类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第三类为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此处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后两类情形的彩礼返还请求,需以双方办理离婚为前提。最终返还金额结合共同生活时长、生育情况、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不直接执行全额返还。
女方亲属陪送的嫁妆,婚前赠与女方的,归女方个人所有。婚后赠与且未明确约定只归女方个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