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父母转账是否为赠与
[律师回复] 不少夫妻婚后收到过双方父母的转账,小到日常过节的红包,大到几十万的大额转账,真要掰扯这笔钱算不算赠与,归谁所有的时候,往往各说各的理。其实这类转账从来不是直接默认算赠与或者直接算借款,法院判的时候会盯着转账当时各方的真实想法、这笔钱实际用在了哪里,还有有没有书面的提前约定这些细节,凑到一起才能给出准确的认定。
按照现行的婚姻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父母出钱帮小两口买房的情况,先看大家之前有没有说好这笔钱是啥性质,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说清楚或者根本没约定的,这笔购房出资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当初明确写过协议,说这笔钱只给自己的子女一个人,不算小夫妻的共同财产。
不是用来买房的普通转账,比如给的装修钱、补贴家用的生活费这类,实践里不会生硬套固定标准判断。首先会看转账当时有没有明确的赠与意思,比如转账备注里特意写了赠与,或是日常聊天里提过钱不用还,哪怕是简单的书面说明,只要能体现父母当时就说清楚这笔钱白给不用返还,大概率会认定为赠与。
要是父母事后改口说这笔钱是借出去的,得拿出实打实的借条、或是当时商量过借钱的聊天记录当证据,空口说没打借条就是借款,基本不会被采信,最后大概率还是会被推定为赠与。如果这笔钱直接花在了小家庭的日常开销上,比如交孩子的学费、买家里的生活用品,没有相反证据的话,更倾向于是给夫妻两个人的赠与。
就算已经被认定成赠与,也不是完全不能反悔。要是转账的钱还没实际转到子女账户上,或是小夫妻拿到钱之后做出了严重侵害父母合法权益的事,没有履行当初赠与说好的附带义务,父母也有权要求把这笔钱要回来。
如果父母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这笔钱只给自己的亲孩子,不想让它变成小夫妻的共同财产,最稳妥的方式就是提前写好书面的赠与协议,明明白白写清楚赠与对象,避免小两口后续闹离婚的时候,因为这笔钱的归属扯出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