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超一月冷静期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一)在离婚冷静期内,若不想离婚了,可在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领取《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结束离婚程序。
(二)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务必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避免逾期导致原申请无效。
(三)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原申请离婚登记失效,若仍想离婚,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并且再次经历冷静期等相关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