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不属于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律师回复] 生活中,有些情况通常不算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有一种情况是缺乏共同故意。共同犯罪得各行为人有共同诈骗的故意,如果一方只是客观上给诈骗行为帮了忙,可主观上啥都不知道,没和诈骗分子达成意思联络,没有共同犯罪故意,那就不构成共同犯罪。就像有人给诈骗分子提供场地,却不知道是用来诈骗的,这人就不算诈骗罪共犯。
还有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情况。在多人一起的诈骗活动里,部分人实施了超出大伙事先预谋范围的诈骗行为,其他参与者对超出的部分没共同故意也没参与,那对超出部分就不构成共同犯罪。比如甲和乙商量好骗一定数额,结果乙在实施时又多骗了别人财物,甲对乙多骗的部分就不构成共同犯罪。
另外,间接帮助行为也一般不算。要是行为人的举动对诈骗结果只是起到间接、轻微的促进作用,主观上也没积极追求诈骗结果,通常不认定为共同犯罪。比如商家正常卖东西,被诈骗分子拿去搞诈骗,但商家对诈骗活动不了解也没参与意愿,一般不构成诈骗罪共犯。
要是不小心涉及类似情况,要及时收集能证明自己无共同故意或未参与超出部分的证据,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要是被怀疑了,尽早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