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能让对方给些什么赔偿
[律师回复] (一)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以要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按实际损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参考过错程度、行为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提出合理数额。
(二)若一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与对方协商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