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登记对方名下,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很多人婚前买房会把房子登记在对方名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这得看具体情况。
若房子是你一人全额出的钱,并且有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同时你没有明确表示把房子赠与对方,那你可以要求按出资比例和对方共有这套房,或者让对方返还你出的钱。要是能证明,你买房是为了和对方结婚,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但最后没结成婚,你就能要求对方把房子或者购房款还给你。
要是双方都出了钱,但房子只登记在对方名下,你得留好付款票据、转账记录等出资凭证。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你们二人共有。你们可以先商量各自占多少份额,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出资比例等来分割房子。
如果你出了钱买房,还明确表示把房子送给对方,通常是不能随便撤销赠与的。不过,如果对方严重伤害你或者你的近亲属、本来对你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遵守赠与合同里的约定,你在知道这些情况的一年内,能行使撤销权。
遇到这类问题,建议先和对方好好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就收集好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