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分割房产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处理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不用找复杂的计算模板,核心的判断逻辑完全锚定四个关键要素,分别是房屋拿到产权的具体时间,每一笔购房资金的实际出处,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信息,还有夫妻两人此前有没有达成过关于房产处置的书面共识。
只要夫妻二人提前以纸面形式敲定了房产的分配方案,这份约定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没有被欺诈胁迫的情形,就直接按照约定内容执行,任何一方事后都不能随意反悔不认。没有达成有效约定的情况下,才交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形作出判定。
一方婚前就已经全额付清房款,产权证单独登记在购房人名下的房子,完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走离婚流程的时候不会划入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要是婚前只付了部分首付,婚后两个人一起还房贷,房子还登记在当初付首付的那一方名下,通常这套房子会直接归属登记产权的一方,剩下没还清的房贷也属于他个人要承担的债务,婚后两个人共同偿还的房贷,以及这部分房贷对应的房屋增值收益,要由拿房子的一方向另一半折算成现金补足差价补偿。
结婚之后用两个人的工资、奖金这类共同收入买的房子,不管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列了两个人,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定归属的时候,会优先照顾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女方,还有在婚姻关系里没有明显过错的一方,最终拿到房屋产权的人,要按房屋当下的市场价值,给另一半支付对应比例的补偿款。
婚前一方父母出钱给孩子买的房子,没有明确说要送给小两口两个人的话,这笔出资就只算对自家子女的赠与。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没有特意作出只赠与某一方的说明,就默认这笔钱是送给夫妻双方的,对应房产按共同财产规则处理。大家处理这类纠纷的时候,要注意留存好转账记录、还贷流水、购房合同这类原始凭证,避免后续主张权益时拿不出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