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巴马县上班摔断手臂肱骨 做了钢板固定手术 公司没有缴纳社保 目前公司付了医院手术费用 父亲手术完已经出院5个月 现在在和公司谈赔偿的事情 公司说按每月6000的赔偿一年工资 但是父亲受伤以前的工资平均在八千左右
[律师回复] 结论:公司按每月6000元标准赔是不合理的,你父亲实际月平均工资本来是8000元,工伤待遇里的本人工资应当按事故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工资越高赔得越多。而且"赔一年工资"这个说法太笼统,工伤不是简单赔几个月工资就完事,要分项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九级是9个月本人工资),如果离职还有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建议先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拿到伤残等级后再以8000元为基数逐项核算。和公司谈时把本人工资举证出来(银行流水、工资条),别被低标准套住。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按法定标准裁决,不会按公司单方面开的低价来。注意一年工伤认定时效,别因为谈崩了耽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