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和探视权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处理婚姻关系解除后的子女相关安排,所有判定标准都围绕未成年人的核心利益展开,完全贴合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明确要求。
年龄在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优先由母亲直接照料起居成长,要是母亲存在长期难以根治的烈性传染性疾病,或是明明有能力承担抚养责任却长期弃置孩子不管,还有其他客观上确实没法和孩子共同居住生活的特殊情况,才会调整为由父亲直接抚养。
年龄超过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可以先就抚养权归属事宜自行商量,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约定执行,双方谈不拢的情况下,法官会逐一比对父母的生育能力、日常可支配的收入水平、自身的受教育程度、日常居住的家庭氛围,还有孩子之前长期跟随哪方生活的稳定状态等多重细节,最终选出最适配孩子成长的抚养方案。
孩子年满八周岁之后,本身已经具备清晰的自主认知能力,相关安排必须充分参考孩子内心的真实想法,不能直接由成年人自行敲定。没有直接拿到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固定周期给付抚养费,覆盖孩子日常生活学习的各类必要开支,这笔费用要一直支付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探视权是法律直接赋予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刚性权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随意阻挠对方正常看望孩子。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时间安排和孩子的作息习惯,商定探视的具体频次和相处方式,没法达成共识的可以交由法院出具裁判文书明确细节。如果行使探视权的一方存在长期施暴、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探视过程可能给孩子的身心造成直接伤害,法院可以依法暂时停止其探视资格,等这类不利情形彻底消除后,再恢复相应的探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