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离婚房产归一方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法院调解离婚时想要把房产归到其中一方名下,最核心的前提是双方完全出于自愿协商出一致的调解方案,整个协商过程不能有任何欺瞒、胁迫的情况,所有约定都要是双方实打实的真实想法,这也是法院启动离婚调解的基础。
如果这套房子本身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除了自愿达成约定之外,还要处理好几个配套的细节。拿到房产的一方,要么主动给另一方和房产价值对等的经济补偿,要是双方商量好不需要给补偿也可以,常见的情况比如另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或是对方出于自身考虑自愿放弃了房产的相关权益。要是房子的贷款已经全部还清,得在协议里写清楚具体的产权过户时间,还有双方互相配合办手续的义务。如果房子还有没还完的贷款,得商量好剩下的贷款之后由谁来承担,而且这个贷款主体的变更必须提前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不然后续没法办理相关的还贷人变更手续。
还有很容易被忽略的权属问题也不能大意,这套房子得产权完全清晰,不能有案外人跳出来主张权益的情况,比如房子不全是夫妻两人出资买的,或是之前父母的赠与没说清楚到底是给谁的这类纠纷都不能有。同时相关约定也不能损害子女、债权人这些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法院会对你们商量出来的调解协议做合法性审查,确认房产归属的所有约定都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之后,就会出具正式的民事调解书,这份调解书和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房产的归属从调解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刻就已经确定下来,不需要再额外办其他过户手续来确认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