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案件的追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我国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依照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以法定最高刑为依据划分为四档适用标准。
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对应追诉时效为五年。涉法定最高刑三年有期徒刑的罪名,统一适用该档五年追诉期。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相关条款里的以上、不满表述,按刑法第九十九条界定执行,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含本数。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罪名,不适用该档时效标准。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超过二十年追诉期限后确有追诉必要的案件,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该核准追诉程序不受常规时效期限限制。
存在两类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特殊情形。相关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相关办案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追诉期限起算规则按法定标准执行。一般情形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为人在追诉期限内又实施新的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