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收到个快递,凭取货码那走了快递,一个月后快递员找到我说是到付件,要我赔钱,我需要赔钱吗?
[律师回复] 若你事先不知道是到付件且未同意到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你未主动购买商品却收到快递,且事先未同意到付,有权拒绝支付到付费用。这种情况下,快递员要求你赔钱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快递公司说明情况,要求其与寄件人协商处理。因为快递公司有义务明确告知收件人收费项目和标准,若其未履行该义务,导致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走快递,责任不应由你承担。
若你知道是到付件或者默认了到付方式:如果你在取快递时知道该快递是到付件,或者根据以往的交易习惯、与寄件人的约定等情况,能够推断出你默认了到付方式,那么你可能需要支付这笔到付费用。但如果快递员在一个月后才找到你要求付款,且你有证据证明你当时取件时快递员未告知你是到付件,你也可以向快递公司投诉,说明情况并要求合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