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征遗产税了吗?
[律师回复] 【法律定性与结论】截至目前,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遗产税至今没有相应的税收法律规范,因此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本身时不存在遗产税纳税义务。当前与遗产、继承相关的税负主要集中在继承后对财产的处分环节。
【法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三条(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的税目范围,财产转让所得包含个人取得转让房屋、建筑物、股权等以及其他生产性财产的所得)、第四条(各项免税减税情形,第九项为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五条(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应税项目)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等文件对个人处分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等情形的免税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第二条(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关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征税规定。
【实务要点】第一,继承环节本身通常无税:房屋、车辆、股权、存款、贵重物品等在继承时一般不产生增值税与所得税义务。第二,继承后处分才可能产生税负:出售继承的房屋或股权可能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土地增值税(房产部分)、契税(买方)与印花税(书据)。第三,常见的免税与优惠情形包括: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办理继承登记本身一般不征收契税,但继承后再行转让则按转让行为计税。第四,部分地区对继承房屋再转让有核定征收或者优惠口径,个案需以当地税务机关的答复为准。第五,涉外与港澳台情形另有规则,例如外籍个人继承境内遗产、境内居民继承境外财产,涉及外汇管理、税收协定与申报义务,不能按境内常规处理。第六,继承权本身不因未缴税而被否定,但登记机关与税务机关的口径差异需要个案沟通。第七,另有车辆报废更新、契税家庭唯一住房优惠等专项政策,与继承场景下的处置环节相关。
【建议】第一,如果您的关切是继承一套房屋或者股权并考虑未来出售,建议在处分环节之前先做税务测算,把增值税、个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分别列示,再决定是否出售、何时出售以及是否利用家庭唯一住房等优惠。第二,继承凭证办理方面,可通过公证继承或者诉讼继承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再凭此办理不动产、股权与存款的过户登记,注意各登记机构的材料要求。第三,若涉及境外财产、跨境继承或者税务稽查风险,建议单独就纳税义务与申报路径进行专项咨询,不要依据网络传闻或开征风声做出财产安排。第四,请勿轻信以遗产税即将开征为名的避税或保全方案,此类主张多为营销话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