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在学校被别的小孩子摔倒摔倒了头摔到了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孩子在校被同学摔倒致头部受伤,责任通常由致害同学的监护人与学校按过错分担,您可以同时向两方主张。
一、责任主体。实施伤害的同学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其侵权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受伤,学校原则上担责,除能证明已尽教育、管理职责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在校受伤,须证明学校未尽教育、管理职责,学校才担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二、立即要做的三件事。①留存就医记录,头部受伤须观察有无呕吐、嗜睡、意识模糊,必要时复查头颅影像;②调取事发监控,请班主任书面说明经过;③保存医疗费票据与交通费凭证。
三、可主张的范围。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另有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四、程序建议。先与学校及对方家长协商,不成可起诉致害同学的监护人与学校,由法院按过错比例分配。学校拒绝提供监控的,可在诉讼中申请法院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