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夜被轮番逼迁了不合理的协议?
[律师回复] 如果您是在深夜被轮番逼迁,并且在这种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了不合理的补偿协议,从法律角度来看,该协议是可以争取撤销的。以下为您分析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逼迁场景下,被征收人因面临威胁、骚扰等情况而签订补偿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愿的表达,符合可撤销的情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该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如果逼迁行为存在上述违法情形,那么签订的协议也因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可能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
解决途径
1. 收集证据
- 尽快收集与逼迁相关的证据,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比如,记录下逼迁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他们的外貌特征、穿着打扮、使用的车辆牌号等;保存与逼迁相关的通话录音、短信、腾讯聊天记录等,这些都能直观地反映出您受到的胁迫情况。
- 对于现场情况,要及时拍摄照片或录制视频,记录下逼迁的场景、时间、地点等信息。如果有证人目睹了逼迁过程,要获取证人的联系方式,并请他们出具书面证言,详细描述所看到的情况。
2.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您可以向作出征收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不合理的补偿协议。复议机关会对征收行为和协议签订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行政诉讼 :如果您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或者不想经过复议程序,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来说,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向法院证明您签订协议是受到了胁迫,并非出于自愿。
3. 向相关部门投诉
- 可以向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投诉逼迁行为。这些部门有职责对违法逼迁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在投诉时,要详细说明逼迁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涉及的人员等情况,并提交您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在律师的指导下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